報考資格 |
<甄試>
一、具有下列資格者,得報考之。
- 凡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班或符合教育部認定標準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或合於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持外國學歷報考者必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
二、除符合上述資格外,另須符合簡章中各系所訂定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招生>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之。
- 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獨立學院有關碩、博士班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或碩士班應屆畢業生。
- 符合教育部認定標準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有關碩、博士班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
- 合於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之規定者。
二、除符合上述三項資格之一者外,另須符合簡章中各系所訂定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入學管道
甄試入學:每年9~10月份報名,詳情請看研教組。
招生入學:每年4月份報名,詳情請看研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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